便民即办件包括1、一般事项(即办件)的即行办理制一般事项指程序简易,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事项。
一般事项的办理实行既行办理制,其基本程序为:(1)服务对象向中心窗口提出申请;(2)受理服务对象申报的一般事项后,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既收既办,当场办结。
2、复杂事项(承诺件)的承诺办理制复杂事项指涉及1—2个主管部门,需经审核、论证或现场勘察的申请事项。复杂事项的办理实行承诺办理制,其基本程序为:(1)服务对象向中心窗口提出申请;(2)有关窗口受理申请后,出具承诺件通知书,按不同的申请事项明确承诺相应的工作时限;(3)窗口工作人员将承诺事项向中心和主管部门报告;(4)主管部门领导尽快组织人员审核或现场勘察,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,并将处理决定和相关材料转交服务窗口。服务对象在归限到期时,凭通知书到原受理窗口查询办理结果,如对办理持有异议,可向中心督查科投诉。窗口单位未按承诺时办结事项,而又元法提供中心认可的特殊原因,中心将执行“延期默认制”(即中心将按该窗口同意办理有关事项来处理,一切责任由该窗口单位承担)。
3、上报事项(上报件)的代理服务制上报事项主要指需上级审批申请事项。上报事项的办理实行代理服务制,其基本程序为:(1)服务对象向窗口部门提出申请;(2)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,确认为上报事项后,出具报批件通知书,承诺该事项在本县的办理时限;(3)受理责任部门一包到底,在承诺时限内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,直到帮助办结为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