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。
个人通过南昌市人才“港、网、窗”一体化服务平台进行网络申报。按规定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PDF格式文档。2.初审。审核申报人是否按规定提交相应材料,材料是否齐全完备,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,一次性告知原因,给予补充申报的时间限定。3.验证。由市公安局对户籍,市人社局对学历学位或技术等级、行政机关证明或《劳动合同》(或《聘用合同》)、社会保险缴纳情况,市市场监管局、市行政审批局对创业情况进行验证。4.公示。拟通过人员名单在“港、网、窗”一体化服务平台公示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5.兑现奖励。公示无异议的,由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将资金拨付至个人指定账户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