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满分:60分。
(合学生年龄特点和语言表达能力。)在所有作文中相对完美的文章。
(2)一等:56—59分,基准分57分。主旨鲜明,表达有文采。特色评分:感情真挚,立意新颖、构思新颖、语言富有个性等方面有一项突出的作文即可评为一等奖。
(3)二等:46—55分,基准分50分。主旨鲜明,表达较有文采。
(3)三等:36—45分,基准分40分。主旨明确,表达清楚。
(3)四等:36分以下,基准分30分。主旨不明确,表达不清楚。评阅说明:(1)字迹美观、卷面整洁的作文在相应等次的基准分上加1—2分;字迹潦草、卷面不整洁的作文在相应等次的基准分上扣2分。
(2)作文中出现无标题或写错标题,写真实校名或姓名等情况,要在相应等次的基准分上扣2分。
(3)作文中出现低俗的不规范的语言以及使用外语表达等情况,要在相应等次的基准分上扣2分(4)错别字及标点符号错误每两个扣1分。

